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臨港污水廠光伏發電儲能項目工程監理已由連行審備〔2025〕286號 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批準建設,項目招標人為江蘇新海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資金自籌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臨港污水廠光伏發電儲能項目工程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標段名稱:臨港污水廠光伏發電儲能項目工程監理;
2、建設地點:連云港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3、工程規模:主要監理內容包含8棟建筑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項目屋頂總面積約7200平方米,擬安裝635Wp單晶硅高效組件約2096塊,建安造價約600萬元;
4、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及保修階段的“三控”“三管”“組織協調”及應監理履行的相關安全責任;
5、監理服務期:計劃工期80日歷天,具體與施工期同步,配合至審計結束,以及竣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階段監理服務期。
6、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7、監理合同估算價:5.76萬元。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且最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有效且最新的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電力工程專業);
7、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本次招標資格審查條件對投標人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不作要求,中標單位在合同信息歸集時按照投標承諾及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7〕第 35 號文、〔2019〕第3號文規定進行配備;
8、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其他監理人員的要求:本次招標資格審查條件對投標人擬派其他監理人員不作要求,中標單位在合同信息歸集時按照投標承諾及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7〕第 35 號文、〔2019〕第3號文規定進行配備;
9、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的要求:投標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內的人員作為總監理工程師進行投標。一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原則上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確需繼續承擔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的,應經已承擔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同意后報市建設局質安處備案,但最多不能超過三項工程且未在市區以外承擔工程監理任務。
10、其他要求:
(1)中標總監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進行監理,必須承諾工作日期間全部在場履職,實際指揮監理;其余非工作時間,必須經建設單位同意方可離場。離場前,必須將工作做好交接,將交接手續報備至建設單位。中標單位投標時上報的監理人員,中標后不得變更,否則將按合同違約條款進行處罰。
(2)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蘇建招函〔2017〕12號執行。
投標人及項目總監未被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投標、項目總監無在監工程(或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在監工程個數、地點內并已備案)、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3)投標單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為招標人的附屬機構(單位);
B.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C.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
D.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E.與本標段其他投標人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
F.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授權委托人必須是擬報項目總監,有法人授權書,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提供由社保機構出具的本單位為其繳納的近一個月社保繳納證明(社保繳納證明須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全程參與招投標過程(含異議投訴)等投標過程的各項活動,不接受其他被授權委托人參與投標過程中各環節的活動。
(5)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監督主管部門限制準入且在有效期內的單位或項目總監。
11、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12、投標企業應承諾貫穿工程整個招投標活動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實有效的,一旦發現有虛假行為,招標人立即中止該投標人的投標活動,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追究責任。
四、評標辦法:合理低價法,詳見招標文件。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1、獲取時間: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1日。8:30 -11:30,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2、獲取招標文件地點:江蘇振興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部(連云港市海州區鳳祥銘居小區商業S1二層)。
3、獲取招標文件攜帶的材料:各投標單位授權委托人報名必須憑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以下材料:
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授權委托人必須是擬報項目總監);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擬報項目總監資質證書;
(1)授權委托人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2)社會保險繳納明細證明(社會保險繳納明細證明必須由社保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
上述材料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裝訂成冊。招投標活動的每個環節,該授權委托人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人不經招標人同意不得變動。
4、要求各投標申請人現場報名,報名成功后付費獲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14日9時00分。
2、投標文件遞交地點為: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花果山大道創智大廈二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二室。
七、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網站上發布。
八、聯系方式
招標人:江蘇新海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江蘇振興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連云港市海州區鳳祥銘居小區商業S1二層商鋪
代理機構聯系人:劉工
代理機構聯系電話:1526131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