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連云港高科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項目業主)的經開萃寓一期提檔升級工程(項目名稱)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于自籌,現已落實。經開萃寓9#、10#樓外立面亮化施工(標段名稱)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江蘇銘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標段名稱:經開萃寓9#、10#樓外立面亮化施工;
2.3 工程地點:開發區主干道黃海大道以北,匯晶路以東
2.4 工期要求: 10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的書面開工令為準);
2.5 質量標準:執行國家現行驗收標準,等級為合格;
2.6 最高投標限價:165087.40元,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作無效標處理;
2.7 本工程招標范圍為:經開萃寓9#、10#樓外立面亮化施工,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企業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資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3.3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執行“江蘇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連云港市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通報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監督主管部門限制準入的投標單位和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參加本次投標。
(2)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蘇建招函[2017]12號文。
投標企業(超過3年)、法定代表人(超過5年)及項目負責人(超過5年)無行賄犯罪記錄、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絕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
(3)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蘇建招辦〔2022〕2號文,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4)投標單位擬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繳納證明(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等證明材料,詳見招標文件。本工程執行連建發[2021]336號文,投標人確定的項目負責人必須親自參與所投項目的開標、評標答疑、異議投訴及標后實施過程。
本工程執行蘇建建管[2016]214號文及相關問題解釋的規定,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招標投標時,除項目經理外,其他現場人員不再要求明確;施工合同備案時,項目經理隨招投標系統自動導入施工合同備案系統,其他關鍵崗位人員需在企業已注冊(或備案)的人員庫中勾選后自動生成。
(5)本工程執行以下文件:連建發[2018]96號“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投訴處理程序》的通知”;連建發[2021]338號“連云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號“關于印發《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為準,懲戒期限自網站上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開始,直至撤銷或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的期間。
(6)招標人謝絕掛靠單位參與本工程的投標。如在招投標過程中發現以他人名義投標并中標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沒收其全部投標保證金等。同時招標人將對投標人進行考察、了解。如發現掛靠單位報名,將取消其投標資格。中標后一經核實為掛靠的,將被取消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7)資格審查申請書的內容不得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 報名方式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報名時間: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到江蘇銘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海州區金海梧桐苑北門物業服務中心二樓)現場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4.3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單位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須附法人、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經辦人必須為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原件現場核查)
(2)企業營業執照
(3)企業資質證書
(4)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5)項目負責人建造師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B 類(有效的)
(6)投標單位擬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繳納證明(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等證明材料,詳見招標文件。
注:請經辦人攜帶上述證件(復印件加蓋公章)或者以原件掃描件形式發送至756433884@qq.com郵箱獲取招標文件,電子郵件標題為標段名稱+授權委托人姓名+聯系方式,代理人員一個日歷天內審核,審核無誤后發送審核回執(回執內包含報名費繳納方式,無需電聯提醒),審核無誤且報名費繳納成功后,報名成功,代理機構向投標人報名電子郵箱發送招標文件。(報名資料必須在報名資料到達郵箱截止時間前到達指定郵箱,請投標人盡早、合理安排發送報名資料時間,避免由于系統、網絡、報名資料不合格等原因導致報名過程中出現突發情況而影響報名,若由此產生后果則投標人自行承擔,如有疑問,請通過電子郵箱提出)。
4.4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5年09月4日上午09時30分。
5.2投標文件遞交地點: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花果山大道創智大廈二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三室。
5.3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詳見招標文件。
7. 評標方法:合理低價法,詳見招標文件。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網站發布。
9.聯系方式
招標人:連云港高科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海連大廈
聯系人:徐工
電 話:0518-80327751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銘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區金海梧桐苑北門物業服務中心二樓
聯系人:朱工
電 話:15950726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