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電動自行車經營戶組織新國標宣貫,電動自行車新國標9月1日實施,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不得進貨。對于9月1日之前出廠庫存產品,設置3個月緩沖期,可以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
據市場局相關負責同志介紹,為適應新形勢,新標準主要變化有:為應對防火阻燃要求,明確電動自行車使用塑料的總質量占比,塑料總質量不能超過整車質量的5.5%,優化相關技術指標,降低因電動自行車故障等引發火災事故的風險。完善蓄電池、控制器、限速器等防篡改要求,加嚴電動機額定功率測試方法,杜絕非法篡改為電動自行車提速的行為,降低超速引發的交通事故概率。提升制動性能,縮短制動距離,鼓勵安裝后視鏡,提高車輛行駛安全性。增加北斗定位、實時通信功能,對電動自行車蓄電池輸出電壓、電流和溫度等關鍵安全信息進行動態安全監測,可及時應對車輛被盜、溫度過高或蓄電池電壓過高等異常情況,極大提高車輛安全性。將使用鉛酸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 55kg 提升到 63kg,滿足消費者的續航里程需求,減少充電頻次,方便消費者日常出行。
對于消費者吐槽的腳踏問題,不再強制要求所有車型均安裝腳踏騎行裝置,減少資源浪費,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車型選擇空間,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
新國標提高了市場準入門檻,促使企業加強技術創新和研發投入,加速研制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推動行業向著信息化、智能化、高端化邁進,帶動充電器、新型電池、北斗定位等生態鏈產業共同發展,進而促進整個行業健康、有序、高質量發展。